【成功案例】一波三折的临时绿卡二转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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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成功案例】
A先生,通过其美国公民的妻子申请入境美国,拿到临时绿卡之后,在异国他乡生活感到不适应,最后婚姻出现裂缝。但是在办理离婚期间,双方正在打官司;可是临时绿卡两年已到期,妻子既不愿帮他签字转I-751十年绿卡,也在离婚的时间上进行拖延。
由于妻子不愿意签字,所以A先生只能单独递交I-751,但问题出在单独递交必须要提供离婚证明,但是他又没有彻底离婚。此时,A先生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。
找到我们律师楼时,他的临时绿卡已经过期近3个月,换而言之,A先生的I-751属于延迟递交(late filing)。这类延期递交的I-751,对方又不愿配合签字,离婚证明也拿不出来的情况,如要批准I-751二转十,根本是天方夜谭。
我们在延迟递交的I-751里解释了,其为何超过临时绿卡过期日再递交的理由;同时,在法庭以很快的速度帮他拿到离婚判决,然后以RFE的形式(request for evidence)再补交离婚判决。虽然其配偶不愿意协助他转十年绿卡,但是我们依旧帮他免去I-751的面谈。最后A先生终于如愿以偿拿到十年绿卡,喜上眉梢。
【批准信】
【知识点】
临时绿卡二转十I-751申请,如配偶不配合,你只有在三种情况下可以自己单独递交二转十:
1) 配偶过世;
2) 被家暴;
3) 离婚;
尤其是离婚这一项,你必须有大量的证据链证明婚姻的真实性。所以对于很多在婚姻期间没有生子女的案例,最后I-751转不成功也很正常。那之前那张两年的临时绿卡,就等于一个2年的签证而已,没有任何实际意义,过期就作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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